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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产业学院考核工作的通知

广东培正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

产业学院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校人才培养供给与产业需求紧密对接,加强我校产业学院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学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培正学院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培正教〔2022〕8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2025学年产业学院学年度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4年9月1日之前成立的产业学院(含按照产业学院模式进行建设的非“XX产业学院”名称的产教深度融合项目),详见考核名单(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根据广东培正学院产业学院建设评价指标,围绕产教深度融合管理体制与机制、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产教融合共建实习实训平台及基地、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产教融合创新创业教育、产教融合科技研发与社会服务6项一级指标进行考核。

三、考核程序

(一)产业学院自评

各产业学院严格按照《广东培正学院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建设内容,进行考核期内产业学院建设管理情况的自评,并撰写自评报告(附件2)、填写考核表自评分及支撑材料目录表(附件3),并提交支撑材料以供复评。

(二)二级学院初评

产业学院归属的二级学院根据考核指标对产业学院建设进行初评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三)学校复评

产教融合管理中心依据考核指标进行复评打分并公示复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考核结果并存档备案。

四、结果运用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合格的,总结评估建设成效,推广产业学院建设经验,同时对表现优秀的产业学院给予奖励。

奖励额度为:考核评分80-90分,奖励1万元;90分以上,奖励2万元;获得省示范性产业学院,奖励5万元。

考核不合格的,由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学校收回相应的产业学院牌匾以及取消其负责人在产业学院的任职,并且不退还其已经投入的各项资金。

五、有关要求

(一)本次考核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2025学年(节点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各产业学院于2025年12月29日前完成自评工作;各二级学院于2026年1月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自评报告(附件2)、考核表(附件3)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送产教融合管理中心(行政楼228室),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499247639@qq.com。

(三)各产业学院按考核标准中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别建立文件夹,所有提供的支撑材料须齐全、完整、规范,与建设评价指标编号、名称一一对应,做到分类准确,编目清楚,排列有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0-86710315

附件:1.2024—2025学年产业学院考核名单

2.2024—2025学年产业学院考核自评报告

3.2024—2025学年产业学院考核表

广东培正学院

2025年12月15日


    注:相关附件另文转发各考核单位